這篇文章,原始發表時間是2005年12月11日;原張貼的地點是我批兔上的個人板。為了閱讀方便,我把它重貼在部落格上。
文中只要提到HP的,指的就是Harry Potter(哈利波特)系列。以下正文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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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選在上片將近一個月的週六下午,跑去樂聲看了HP4。well,沒有什麼感覺。相當華麗,不過也就只是華麗而已。As a byproduct of the books, it's ok; as a movie, it's ... awful. 沒有完整看過整個HP series(例如賴小胖)的人,應該很難看懂在演什麼吧。

看完之後小胖相當不喜歡,因為他覺得有些情節莫名其妙。但我覺得那是翻譯的問題--我始終不太能理解為什麼許多人對皇冠版彭倩文的譯文贊不絕口。我認為,前四集由彭一人獨譯,以及五、六兩集由「皇冠編譯小組」合譯,翻譯品質惡劣的程度只是五十步與百步的差別,即使是彭文也沒什麼好說嘴的。

能把許多有趣的部份譯得趣味盡失,真不知道是譯者操弄中文的技巧拙劣,或是不夠敬業。諧音、雙關、隱喻等等,固然難以原樣照搬進中文,但適當的譯註當可幫助讀者領會原文的諸多妙處,這點皇冠版全然付之闕如。實在不知道該嘆息還是拿點氣來生生。

皇冠的行銷,在一開始把這整系列書定調為童書就已經很沒腦了,發現它越來越不像童書還硬要往那個模子裡擠,更令人無法接受。

我又想起侯文詠在某次上課提到,平鑫濤和他通電話時說「不瞞你說,雖然哈利波特系列書替皇冠賺了很多錢,但我真不知道好看在哪」。他在上課的時候把這件事拿出來講,是當笑話;可是我真的一點都笑不出來。爛譯者、爛出版社、不負責任的讀者(我就是在說侯)與不負責任的批評,書會做得好才有鬼啦。

關於翻譯品質的拙劣與失真,我拿HP系列的第六集舉個例(這也是今天我和小胖在吃飯時聊到的):

HP6 的第27章,原文章名是"The Lightning Struck Tower"。在出書之前,ptt 的HP板曾經出現過一些私人中譯,有人將這個章名譯成「塔上霹靂」。然而,我比較偏愛「雷殛高塔」。最後皇冠版的譯名是「閃電擊中的高塔」。

該章的內容大意:Harry和身受重創的Dumbledore在活米村看見學校出現dark mark,急忙飛回學校,降落在星象塔上,卻遭到Death Eater伏擊,以致於Dumbledore殉身--本章可以說是HP6 的高潮關鍵章節。

ok,那我對這譯法有什麼意見呢?首先,原文的章名我個人以為至少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來理解:
1.表明情節並營造氣氛:(我承認書看太久有點忘記,這段不太肯定,錯了請指正。)在焦光破空、雷聲頻傳的氣氛下,傷重的校長和哈利面對的是「學校已經不再安全」的氛圍,這點在原文版中可以清楚見諸文字。

2.暗喻Dumbledore的殞落:畢竟老校長之於Hogwarts,所佔的地位就是Tower(笑)。所以Dumbledore的重傷和死亡,於我而言就是Lightning struck(此處作動詞用,與原文不同) the tower.

3.最後一個,也是我覺得最有趣的(雖然可能想太多!XD)-塔羅牌中的「大阿爾克那牌」(共22張),第16張是Tower(即「塔」)。

我們來看看隨手可得、對於這張牌的描述和解釋(下文轉自ptt塔羅版):

塔The Tower/牌面所傳達出來的旨意:這是一幢高聳莊嚴卻遭到雷擊的劈打而毀損的塔。它代表著人類即使有再大的本事,還是敵不過自然的力量。它同時也象徵著神祇對人類過於高傲自滿的憤怒。雖然在一般狀況之下,這張牌暗示著破滅的危機,但它也警告我們,不可太過驕縱自大,做人應該要謙虛為懷,謹守本分才是。

正位的解釋:意外的災難、危險、失敗、名譽受損、災害、意外、發生疾病等意想不到之事、驕傲、自大、傲慢、情況急轉直下、失去一切。

當然這可能是我過度解釋,我對塔羅牌也一直僅止於「有興趣的門外漢」;但在閱讀的過程中天馬行空真的是很有趣的一件事。所謂不忍釋卷,最基礎的動機就是在字裡行間找到共鳴;當自身的材料越豐富,可以共振的段落就越多。當所知所識萬川匯流、盡在一身的時候,沖激出來的快慰真可以「電」得人眼冒金星。

回到前題。如果我們從這些角度回頭去看譯名,就會發現:

1.「塔上霹靂」頗得原文之神髓,蓋「霹靂」本來就是指「急而響的雷」,後來亦習用於指稱「猝不及防的事件(災禍)」。

2.「雷殛高塔」--我私心偏愛它,係因「雷殛」指的是「被雷電擊死」, 更鮮明地指出在這一章裡Dumbledore死亡的情節,且用「雷」字畢竟比「霹靂」要直白一點點。

3.……所以,「閃電擊中的高塔」……well,我承認它夠白話,但除了描述情節之外,隱含其中的韻味蕩然無存。

這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例子。而且老實說,HP中文版的讀者諒必沒有多少人會去注意章名譯成怎樣;「反正還不就順順地看下去」。然而,在轉譯的過程中,所遺漏掉的氣味和想像空間,究竟對這一系列的書造成怎樣的傷害?連出版社老闆都能說出「我實在不知道它好看在哪裡」,偏執如我只能擲書一嘆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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