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件事似乎是扯不在一起,不過在看了今天入口網站一則新聞、對照信箱裡寄來的書訊,我真覺得滿腹怨氣無處發,只好再寫點東西抱怨一下。

讓我「很有感觸」,深深覺得「妖孽當道」的是這則新聞:認錯傷自尊,小六生逃學氣老師。這則新聞的內容大致說的是一名六年級小學生小考作弊,老師要求他上台對全班同學說明犯的錯在哪裡,該生深覺自尊心受損,選擇於後一節課賭氣翻牆離校,而家長指責老師傷害學生自尊,「用牛刀逼死一個孩子」。這則新聞充分揭露了現今台灣教育體制中四不像的窘境:我們究竟把什麼價值放在首位、用以教養下一代?是所謂「快樂學習」──老天在上,這句話的普及率簡直高過檳榔攤──或者是「我們不要草莓族」?
不要說我的論斷太過粗糙、或者引申得太遠。證諸作弊學童家長的說法,問題在老師沒讓孩子在同儕面前保住面子,「失了自尊」;而小孩作弊這事簡直無足輕重。「經常和同學打鬧推擠」、「墨汁噴到投影機」、「不喜歡午休」可以輕描淡寫(註1),老師「罰抄書一罰就是十幾遍」端地罪不可赦。

依我看,這事的重點根本不在該教師處理的方法粗糙與否(這還有討論的空間),而在於自今而後,究竟要由誰來教那個頑童,想要別人的尊重,必須由自己努力爭取?究竟要由誰來讓這恃寵而驕的小鬼明白,勇敢承擔自己的錯誤並為之負起責任,才真正值得驕傲?在社會交口指責「七年級(或八年級)都是低抗壓性的草莓」時,為什麼不檢討究竟是什麼心態、什麼教育,養成一擠就爛、敷衍塞責的新一代?這兩天看「慾望師奶」(註2)第一季,主角之一布莉的兒子安德魯犯法鑄下大錯,她愛子心切極力替兒子隱瞞,安德魯卻全無悔意……在布莉不安的同時,我也覺得心口打了個結。傾盡心血教養出來的孩子,卻如此自我中心,眼中除了自己之外完全看不見他人,完全不懂得體貼和自省為何物──這就叫自尊自愛嗎?我們要的是這樣的小孩嗎?

至於教養書(註3),我必須承認:個人對這個書種有先天的偏見,一言以蔽之:此類書籍的效果和言情小說一般無二,主要功用在提供美好的幻想。看看也就罷了,要認真拿它來當教小孩的聖經,只能說抱歉,想太多。某種方法或教育環境可以教出「優秀」、「傑出」的孩子,不代表經驗可以完全在另一個個體上複製。這就是人類麻煩的地方,卻也是生命精彩的地方──否則大學教授都一樣教法,幹嘛有人高等會計學拿得到九十幾分,有人高會要修四次(註4)?

更進一步說。國內這些個教養書大多有兩個共同特點:一曰放洋,二曰成果優秀。我說放洋,指的是書中教養的環境大多數不全在國內;美加當然很普遍,澳洲日本新加坡也不在少數。我無意否認這些父母付出的努力,然而這些國家的環境、教育制度、價值體系,畢竟都和國內有一定的差距;更不是所有父母都有類似的財力供得起這等環境。既然如此,教養書意義何在?有誰能肯定小孩傑出,主要變因不是「枳逾淮則橘」?

再說成果優秀。教養書裡的個案,要嘛是小孩念了哈佛/史丹佛/柏克萊(跳級者更佳),要嘛是英文念得呱呱叫、拿音樂獎學金、溫柔體貼獨立自主兼與父母關係良好……問題是,這些目標,是單憑父母的用心就教得出來的嗎?小孩自己沒有一定的能力(智商!)辦得到嗎?不達到這些個目標,表示教養失敗嗎?

教養書繼續在台灣大行其道、繼續向癡心的父母推銷「念好學校等於優秀等於教養成功」的可怕觀念,我們在九年國教十二年國教之間掙扎的惡夢就永遠不會結束,莫謂言之不預也。


註:

1.一般來說,家長對於處罰有誇張的傾向(這是根據我自己的經驗)。我不太相信哪個神經正常的現代老師,敢動不動罰小孩抄書十幾遍,又不是沒惹過人笨[sic]基金會想惹惹看。

2.即Desperate Housewives的台灣譯名(個人覺得譯得很爛,譯名的問題值得另外為文討論)。還滿有趣的影集啦。

3.泛指《天才是教出來的》、《英文小魔女的媽媽教學》、《如何讓你的孩子會讀書》一類、以教養小孩的心路(?)歷程為主要內容的書籍。

4.這也是親身經驗(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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