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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很佩服我自己。

話說,人家十七八歲小朋友剛開始用網路,看不順眼擦槍走火打筆戰是常有的事,畢竟少年人血氣方剛,正義感──姑且不論究竟憑的是正理還是歪理──強,發言慾旺盛嘛。有趣(?)的是,我離十七八歲已經整整十年,但如果要論起這種網路上言謙語順的修養,只能說這些日子全活在狗身上了。

會這麼懺悔(註一),和近日一件迷你小事有關。世界最大BBS(註二)的marvel板小板主(理論上只有整理精華區權限,勉強稱得上是板主助手吧)在推文與相熟的網路寫手大撒其嬌,狂聊不相干的天,在其他文章則「善意規勸」發文者標題的格式,遇見使用者問「請問樓上是板主嗎」,要嘛相應不理,要嘛回答「小板工,怎麼了嗎?」;要他引述這是根據板規幾條幾款來「規勸」,八竿子也打不出一個道理來。

要說這廝只是個打下手的,掛名當板主的那一位,聰明可愛的程度也未遑多讓。凡是和板務有關的問題,一律只能私下寄信和板主討論,否則就是組務板見,理由是「在板上討論會有很多不相干的鄉民起鬨」。哎呀,很好,未來本島事務一概提請聯合國大會討論,否則有這麼多紅橙黃綠藍的聲音冒出頭來瞎起鬨,豈不亂翻了天,這怎麼可以呢!

好。老實說我寫這篇文章,目的並不在批評這一對大小板主。為這種等級的epsilon碎碎念,旁人不嫌聽得耳朵流油,我還嫌煩呢。我的重點其實在我心目中的「板主」,應該是什麼樣子的人。

我當公眾板板主的經驗不長,加起來大概只有四年左右;不過我倒知道有件事很重要:最成功的板主,應該要做到讓板面內涵豐富、清爽可讀,而且板眾只在必要的時候感受到板主存在。

前面兩樣應該沒啥問題,就是整理的功夫罷了。只最後一項,倒得真有點拿捏的本事。於我而言,拿捏的尺度大概和劉邦入咸陽時的作風差不多:與民約法三章,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就這麼簡單。

網路討論最可貴的地方,在於意見多元、兼容並蓄。在不犯法、不侵害他人權利、不超出討論區主旨的前提下,所有發言都應該受到尊重,拿一大堆落落長而且說不出其所以然的板規來侷限發言的權利,或動輒拿上組務板當擋箭的理由,心態還真是令人玩味。

板主不要真的自以為是一個板的主人(個人板不在討論之列),充其量只是暫時替所有使用這個討論區的人整理、維護環境的管理者;和板眾有一樣的發言權利,當然也要遵守所有的規範。沒有什麼板主(更別談連群眾基礎都沒有的小板主)可以恣意在推文撒嬌耍賴、使用者不得質疑的這種雙重標準;更要容得下不同的聲音,因為每個人的意見本來就絕不會齊一。

公開板偶有意見不合,那是絕對會發生、很自然也很健康的事。板主的職責在確保不同的意見都能平等的討論、充分發聲與溝通,並且沒有擦槍走火亂罵人的情況。把這些不同意見全部驅離板面,那簡直是蒙頭鴕鳥,和硬要人收起國旗關掉音樂的警察,心態並沒有什麼兩樣。對我來說,這是非常愚蠢而且可恥的。

最後,我還是沒有繼續戰下去,這十幾年畢竟還是教會我一件事:有些人,多說真是無益,夏蟲不可語冰。


註一:真的有人覺得我在懺悔嗎?哼。

註二:好吧,我修正為全台最大BBS好了。這樣總不會錯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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