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人都有這樣的經驗:鼻腔深處突然有種異樣的微癢,像是有人拿著羽毛輕輕搔刷喉頭;你知道一個熱烈的噴嚏正在蠢蠢欲動,伸手掩住口鼻,準備接住這個時速160公里的快速球……

然後它停了。消失得無影無蹤。你只好帶著一絲惆悵和期待落空的不甘,摸摸鼻子等待下回噴發的機會。

這就是我對這本書的感想。
出版社對這部小說的定義很有趣:「新品種知識驚悚小說」。然而,與其說它是驚悚小說,不如說原作者有效模糊了這本書的位置:它站在驚悚、推理、犯罪交集的灰色地帶。論起好處,當然是它兼收了這三類書暢銷的元素:驚悚小說常見的超自然謎團、推理小說常見的神探,以及犯罪小說常見的智慧型犯罪者。這三個特點、只要任一項能發揮得淋漓盡致,就有構成暢銷鉅作的潛力。

且來看看《硫磺之火》在這三項上表現得如何。

書的一開始,是個令人難以理解的謎團:惡名昭彰的藝術評論者傑瑞米.葛羅福近乎全身燒融地橫死在自宅,事發現場瀰漫著濃烈的硫磺味,木地板上烙印著一只蹄印──這種暗示著惡魔降臨的景象,簡直把來打掃的鐘點女傭嚇得魂飛天外。奇妙的是,現場焚毀的只有葛羅福的身體和他穿戴在身上的衣飾。一屋子家具地板全都乾淨得跟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。

從這個謎團開始,又發生了幾起類似的案子,正式負責偵辦的警方像是無頭蒼蠅,對於這些離奇事件束手無策:要說是惡魔降世,寫在結案報告上須不好看──也太荒謬無稽了吧,Fox Mulder畢竟只有一個啊。要說是一般刑案、只是被犯人故布疑陣,又該怎麼解釋兇手的手法呢?

好吧。對我個人來說,這些謎團奇則奇矣,卻還不到「驚悚」的程度:可能是因為我習慣了重口味(哎呀呀,被X檔案和CSI餵大的果然有點變態),也可能是因為文化差異──由於信仰淵源,歐美人們對於聖潔和邪惡的象徵有一定的共識,但這種共識卻難以及於中文讀者。因此,我能享受(用這個詞好像怪怪的)案件裡發散的詭異氣味,卻沒能「打從骨子裡毛出來」。

再聊聊這個案子裡的神探。「兩人組合探案」是個早被眾家和探案扯上邊的小說用爛的老梗,不過請注意:它之所以能變成老梗,絕對有其無可取代的意義。要我來說,潘德嘉和達戈斯塔,是這幾年少數讓我覺得「這兩個人都有其可愛之處」的搭檔。舉例而言,《占星術殺人魔法》是我最愛的推理小說之一,但它塑造出的偵探御手洗潔個性囂張狂誕、助手石岡又憨戇無用,榮登個人心目中「最令人想吐的搭檔」寶座──對不起,喜歡御手洗的人請不要戰我,我實在太討厭他了。主角令人生厭,絕對會替精彩的故事減分。

相對之下,潘德嘉和達戈斯塔的互動顯得有趣許多。一樣是「高智慧 + 憨厚硬漢」的組合,潘德嘉儘管有些神秘難解,但對逆境中的達戈斯塔的信任和保護,以及案件過程中表現出的精明和敏捷,都讓他顯得像個「出色的人」,而不是「自恃全能的神」。達戈斯塔正處於生命中的低潮、不敢面對妻離子散的困境,但他謹守分際、忠實勇敢的性格完全躍然紙上,讓我很能認同──畢竟,我們誰不是偶爾會難以誠實面對問題、會把全部精神投注在其他事物上,以轉移注意力呢?這個大漢的形象不如潘德嘉完美,但卻更貼近可親可敬的平凡人。

最後,聊到智慧型犯罪者,這可能是全書最不能滿足我的部分。聰明狠辣的犯罪者,為了自己心目中難以割捨的世界至寶,不惜利用天份,以匪夷所思的方法一再殺人。這個「方法」並不難,難在完成整個殺人過程需要的布置和道具。就這方面而言,它不像某些日系本格推理小說,犯案手法簡直脫離現實──像是一把刀從屋頂滑落到地下室殺人還可以剛好戳中心臟一類的(大笑,知之為知之囉)。然而,犯罪者所利用的原理是不是真能造成此等結果,仍然讓我在心裡打上個問號。

還有一點美中不足的是,《硫磺之火》雖不以推理過程為主軸,但潘德嘉究竟在哪一個步驟,抓到犯人的小辮子?這可不是該在兩頁之間就交代過去的事啊~!

回到最初,為什麼會用打不出來的噴嚏形容這本書呢……。整個故事有很不錯的開頭、相當緊湊的過程,但其中埋藏的伏筆(可能是為系列作品做準備吧?)不少,讀起來難免有費解之感;而某些情節的安排、和部分結局,也讓我有些「什麼?結束了嗎?」的意猶未盡。

這些問題其實瑕不掩瑜,它大致上稱得上「緊湊而富有娛樂性」,暢銷紀錄應非偶然。希望接下來的系列作能補上這個缺口,有更精彩的演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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